历年汽油价格调整-历年来汽油价格
1.国际油价连续2日暴跌,那国内油价还会上涨吗?
2.求我国历年提高燃油消费税的时间表,谢谢
国际油价连续2日暴跌,那国内油价还会上涨吗?
不会,因为现在的国际原油价格走势其实受到了多方因素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从美股的走势呈反向。从中短期来看,有可能国际原油价格还是围绕100美元上下波动,高油价的时代暂现在我国车主们目前的油价可能要持续一段时间,92号汽油要在8.5元以上浮动了,进入9元的概率不大,但是现在的价格,对比世界其他地方,也已经是高价格了。
国际原油的价格,从2月28日开始大幅动荡,直接受到的诱发因素就是俄乌冲突,但是背后还纠缠着欧佩克组织与二零二年全球原油需求量之间的博弈,从2月28日的每桶94美元一直到3月8日的129美元,涨幅实在是太快了。原油现在还是全球最重要的战略物资和工业生产原料,它的价格变动有可能都会引发国际经济的繁荣与衰退。
终于,国际原油价格在14和159日两天连续大幅下降,一口气又降回到了100美元之内,这其实让全球很多国家都松一口气。但是我国的情况还比较特殊,因为我国的汽油和柴油价格,既与全球原油价格挂钩,也不是完全关联。而今年已经第一季度快结束了,我国的油价在前4个调价窗口全部上涨,在3月17日将迎来第5个调价窗口。那么此次汽油和柴油价格不会再向上调整了呢?
其实目前的国际原油价格因为在100美元之内,其实远远要比3月3日上一个调整日价格低的多,那时候原油价格都在平均105美元附近,如果从绝对值比较,其实这个油价应该不会动,而且还应该略有下浮。但是由于这两周期间,曾经国际原油价格高达129美元,也就是说国际原油的变化率曾经高达18.88%,那么按照2016年国家发改委修订后,一直沿用至今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以及配套的2016年64号文件规定,我们的油价还需要继续向上浮动,而且有可能上涨的力度还挺大。
最新的消息,应该在3月17日24时起,国内成品油价或迎来大幅上调,暂预计汽、柴油价每吨上调750元左右,折合92号汽油每升上调0.58元,0号柴油每升上调0.64元。一辆私家车50升的油箱加满后需要多花32元。在2020年这4次油价调整中,国内汽、柴油价格已经累计每吨分别提高1125元和1085元。此次调整之后,92号汽油的价格已经快逼近9元了。
这其实大家又一次对发改委的成品油调整办法发生了疑问,为什么现在的油价比上次调整的油价要低,但是此次还要大幅向上调整呢?而且从历年的统计数据来看,油价调整基本上是涨多跌少,这个油价调整的方法是不是利涨不利跌呢?未来是不是还要做更优化的修正,以符合国际市场由原油价格的变化呢?那么下一个油价调整窗口,如果原油价格相对稳定,会向下调整油价。
求我国历年提高燃油消费税的时间表,谢谢
具体如下:
一、开始征收。主要政策:1993年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令[1993]第135号)。确定征收范围、征收方式、汽柴油税率分别为0.20元/升和0.10元/升
二、税率调整。2008年2月2日,《关于调整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9号),该文件取消了成品油暂按应纳税额的30%征收消费税的暂时规定。明确了“自2008年1月1日起,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按每升0.2元征收消费税,燃料油按每升0.1元征收消费税。”
三、2008年起中国实施燃油税费改革,《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67号)出台,明确将无铅汽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每升1.0元;将含铅汽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8元提高到每升1.4元;将柴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1元提高到每升0.8元;将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每升1.0元;将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1元提高到每升0.8元。
四、2012年9月27日,《关于催化料、焦化料征收消费税的公告》,明确了催化料、焦化料属于燃料油的征收范围,应当征收消费税。自2012年11月1日起执行。
2012年11月6日,国税总局2012年第47号公告《关于消费税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再次明确了成品油消费税的征税范围。自2013年1月1日起,纳税人以原油或其他原料生产加工的在常温常压条件下呈液态状(沥青除外)的产品,均按照《公告》所示相关原则,以石脑油(1.0元/升)或是燃料油(0.8元/升)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2013年9月9日,国税总局再次2013年第50号公告《关于消费税有关政策问题补充规定的公告》,针对2012年第47号公告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补充规定,明确了征收中的具体规定。
五、税率大幅度调整。2014年11月28日发布《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4]94号)、12月12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4]106号)、2015年1月12日发布《关于继续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5]11号),经过两月内的三次上调,将汽、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分别由2009年的每升1.0元、0.8元,提至每升1.52元、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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