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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油价格调整方案-炼厂油价

1.目前国内的成品油定价机制中,究竟以哪3个地方的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准的?

2.炼化项目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思考?

3.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的演变

4.成品油定价机制的历史因素

5.汽油价格为繁调整

6.中石化下次的油价是涨还是降,能不能提前知道?

目前国内的成品油定价机制中,究竟以哪3个地方的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准的?

炼油价格调整方案-炼厂油价

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共经历了几个阶段:

一、1998年6月3日,原国家计委出台《原油成品油价格改革方案》,规定中石油和中石化两个集团公司之间原油交易结算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价格由原油基准价和贴水两部分构成。

二、从2000年6月份起,国内成品油价开始参考国际市场价格变化相应调整,当时参考的只有新加坡市场的油价。

三、从2001年11月份起,中国又一次进行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改革的核心是国内成品油价格改为参照新加坡、鹿特丹、纽约三地市场价格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当国际油价上下波动幅度在5%-8%的范围内时保持油价不变,超过这一范围时由国家发改委调整零售中准价。

四、2007年,新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原油加成本”已经正式采用,新机制改盯原油价格,“原油加成本”的成品油定价体系,是指以布伦特(Brent)、迪拜(Dubai)和米纳斯(Mi-nas)三地原油价格为基准平均值,再加上炼油成本和适当的利润空间以及国内关税、成品油流通费等,共同形成国内成品油零售基准价。新机制一改2001年以来国内成品油价格依据纽约、新加坡和鹿特丹三地成品油价的加权平均值来确定的做法,实现了以原油价格来定成品油价格的想法。

综上,目前参照地点布伦特(Brent)、迪拜(Dubai)和米纳斯(Mi-nas)三地原油价格。

炼化项目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思考?

近年来,由于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增长,从而推动成品油和化工产品需求持续增长,炼油化工项目的规模化程度、炼化一体化程度、产业集中度及集约化程度都在进一步的提高。大型炼化项目的决策和实施周期较长,具有投资规模大、参建单位多、涉及面广、客观条件变化繁杂等诸多特点,投资控制效果将决定建设项目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之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作为目前国际上通用的报价评标模式具有很多优点,因此在大型炼化项目中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具有重要意义。

一、传统计价模式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对比

1.传统模式计价优缺点

全面普及清单计价模式以前,我国都是采用定额计价模式,定额计价模式是建立在以政府定价为主导的计划经济管理基础上的价格模式。其基本特征就是价格是由定额基价加上取费文件规定的费用构成,并作为法定性的规定要求强制执行。这种模式在当时对规范市场起了很大的作用,尤其是依据定额采用费率降点的招标模式大大的提高了招投标的效率。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深化,定额计价模式的局限性越来越明显。其表现如下:

(1)定额计价模式具有“滞后性”。定额是过去平均劳动消耗量和价格的体现,尤其是有的定额更新较慢,指令性强,可调整性比较差;(2)定额计价模式使投标人报价不能反映企业自身的实际成本、技术装备、施工手段、管理水平等;(3)定额计价模式不利于企业发挥自身优势,不利于先进技术、设备以及管理方法的普及,阻碍了企业的发展;(4)在大型炼化项目使用定额计价模式不利于投资控制和后期的工程结算,从而影响工程转资和总体验收。大型炼化项目具有规模大、投资高、周期长的特点,会导致索赔增多,投资难以控制;另外容易把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分歧延续到后期的结算中去,再加之大量的工程实物量计算等,会大大拖延工程结算的时间,最终影响工程验收。

2.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优点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工程进行招标时,依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由招标人将实物工程量罗列出来,投标单位依据自身公司综合实力和管理水平自行报价。合理、低价是这种工程造价模式的特点。主要优点如下:

(1)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实现工程风险的合理分担,促进建设市场有序竞争和健康发展的需要。建设工程尤其是大型炼化项目具有技术复杂、建设周期长、变更多的特点,因此技术的论证、项目的延期、工程量的变化等都可能对投资和成本带来很大的压力。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对招标人来说由于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必须编制出准确的工程量清单,并承担相应的风险,促进招标人提高管理水平。由于工程量清单是公开的,将避免工程招标中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不规范的行为。对投标人来说,要正确进行工程量清单报阶,必须对单位工程成本、利润进行分析,精心选择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合理控制现场费用和施工技术措施费用。

(2)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主要形式,是规范建设市场秩序的有效手段之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发挥企业自主报价的能力,有利于规范业主在招标中的行为,有效避免招标单位在招标中盲目压价的行为,从而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工程量清单计价是目前国际上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的通行做法,它反映的是投标人完成该项目的全部成本,而不是按定额报价的平均成本,因此工程量清单计价完全改变了定额对报价的束缚,投标报价的高低完全由市场和投招标人的综合实力来决定。同时工程量清单将实体消耗量费用和措施费分离,使施工企业在投标中技术水平的竞争能够分别表现出来,可以充分发挥施工企业自主定价的能力,同时在相互竞争中便于企业及时发现同行之间的差距,便于及时改进,促进企业良性发展。

(4)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发展,国外的建设企业和新建项目越来越多的进入国内市场,我国企业走出国门海外投资和经营的项目也在增加。为了适应这种对外开放建设市场的形式,就必须建立一套与国际通行计价方法相适应招投标体系。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国际通行的计价办法,在我国全面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不仅有利于提高国内招投标行业管理水平,而且能大大的提高国际化竞争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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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的演变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工业化、城市化的推进,居民消费不断升级,成品油的消费需求也快速攀升。成品油的价格波动对国民经济的发展有着重大的影响。

我国的成本油定价经历了由计划定价到市场定价的转变。建国以后,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成品油价格一直由政府统一制定与管理。随着经济体制转为市场经济,成品油定价方式发生转变。从1998年开始,我国的成品油价格从国家定价开始向市场化转变,其间经历了四个阶段。

1998年6月3日,原国家计委出台了《原油成品油价格改革方案》,规定国内原油、成品油价格按照新加坡市场油价相应确定,这标志着成品油定价市场化的开始。其中,原油基准价由国家计委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上月平均价格确定,每月一调,汽油和柴油则实行国家指导价,中国石油、中国石化[微博]集团在此基础上可上下浮动5%。2000年开始,国内成品油价格开始与国际市场接轨,跟随国际市场油价的变化进行调整。2001年11月,国内成品油价格接轨机制进一步完善,由单纯依照新加坡市场油价确定国内成品油价格改为参照新加坡、鹿特丹、纽约三地石油市场价格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当国际油价上下波动幅度在5%—8%的范围内时保持油价不变,超过这一范围时由国家发改委调整零售中准价。这一阶段的改革中,由于市场化程度并不完善,调整的规律化容易引起更多市场投机性。

2003—2008年,成品油改革的第二阶段,由于国际油价进入大幅波动且快速上涨的环境中,成品油价格由国家发改委宏观调控,通过让国家和企业消化高油价成本,将国际油价的波动对国内经济的影响降到了最小。这次定价机制的调整,尽管缓解了国际原油价格巨幅波动的影响,但是违背市场化原则,导致国内外油价长期倒挂,并引发供需失衡的市场形势。

2009年,国家发改委再度推出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方案。方案规定,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80美元时,按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80美元时,开始扣减加工利润率,直至按加工零利润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130美元时,按照兼顾生产者、消费者利益,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原则,采取适当财税政策保证成品油生产和供应,汽、柴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提。此次改革,加快了国内成品油市场化程度,进一步与国际接轨,但是仍存在一定问题,由于调整周期过长,价格调整变化难以跟上国际原油价格的波动,仍遭到不少市场人士与专家的质疑。

2013年后,进入到国内成品油改革的第四个阶段。2013年3月26日,国家发改委公布完善后的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主要内容,一是将成品油调价周期由22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二是取消挂靠国际市场油种平均价格波动4%的调价幅度限制;三是适当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靠的国际市场原油品种。此次改革使得国内油价能够更为灵敏地反映出国际油价的变化。部分市场人士认为,新机制体现的成本定价思路,保障了炼油企业的利润,但是并未能反映出国内的实际供需形势,这一点仍有待完善。

成品油定价机制的历史因素

1998年以前的长时期内,中国的成品油用户享受着低油价的待遇,那时石油价格的调整,一直由国家确定,往往是一次调整,长时期内不变。但随着1993年中国成为石油净进口国,完全由政府定价已经不合时宜,也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趋势。到了1998年,随着中国石油、 中国石化两大集团重组,油价改革也拉开了序幕。

1998年以来国内原油、成品油价格管理体制改革大致经历了3个阶段:一是1998年原油、成品油价格初步与国际市场的接轨阶段,1998年6月3日,原国家计委出台了《原油成品油价格改革方案》,规定国内原油、成品油价格按照新加坡市场油价相应确定,原油价格自1998年6月1日起执行,成品油价格自1998年6月5日起执行;二是2000年6月份开始的国内成品油价格完全与国际市场的接轨阶段,即国内成品油价格随国际市场油价变化相应调整;三是2001年11月份开始的国内成品油价格接轨机制进一步完善阶段,主要内容是由单纯依照新加坡市场油价确定国内成品油价格改为参照新加坡、鹿特丹、纽约三地石油市场价格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与以上3个阶段相应,中国的成品油价格经历了几番引人瞩目的波动。1998年出台油价改革方案规定,原油基准价由国家计委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上月平均价格确定,每月一调。而汽油和柴油则实行国家指导价,中国石油、 中国石化集团在此基础上可上下浮动5%。那时国际石油市场在亚洲金融危机的打击下,一片低迷,成品油价格实际上未作明显调整。直到1999年4月,国际油价开始上涨,国内油价也常常突破限制,国内炼油企业更是面临生产经营困难。这轮涨势期间,2000年6月的改革使国内油价与国际市场全面接轨,成品油价格开始每月一调。

从2000年5月至2001年11月,国内成品油价格随国际市场油价变化累计调整了17次。到2001年11月,成品油定价机制又有新的变化,改每月调整为按照国际市场油价波幅不定期调整。2001年11月和12月成品油价格两次调低,2002年国内成品油价格又经历了几次涨价。到2003年,成品油价格再次成为热点,后半年国内一些地区开始出现“油荒”的呼声。在国际油价的推动下,2003年一季度国内市场一反淡季的冷清局面,特别是2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将汽、柴油零售中准价每吨分别上调190元和170元后,进一步加热了国内市场。3月1日国家收回了提价通知,5月10日大幅度降低了成品油价格(受SARS影响),但国内成品油市场经短暂的沉寂后,又逐渐加热。12月6日国家最终提高了成品油价格,压抑的国内油价才有所释放,市场价格顺势升高。 调价时间滞后,未能及时灵敏地反映市场变化。现行国家确定的成品油销售中准价,是要在国际市场三地价格加权平均变动超过一定幅度时才作调整,每次调整至少也在一个月以上,有时几个月不动。特别是国际市场变化并不完全反映国内市场,按其确定国内油价则难以反映国内市场的真正需求,既误导生产也影响销售。 机械接轨,扭曲了市场的正常需求。一是定价水平忽高忽低,每次调价吨油在200元上下并不鲜见,致使提价要么过高,实际价格达不到,所定价格形同虚设;要么降价过低,达不到促进生产的目的;要么调价滞后,所调价格时过境迁,使得国家指导价起不到指导作用。二是世界各地成品油消费结构、习惯及季节变化等,与国内市场不尽相同,而且国内各地市场的需求情况也不尽相同,按照国际市场油价制定国内价格,同国内市场的实际状况必然有出入。 透明滞后的定价机制,刺激投机,干扰正常的经营和市场秩序,使政府定价异化,没有达到稳定市场的目的,带来经营者不平等的市场机遇。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与国际市场变化滞后一个月,给投机经营预留了较大空间,刺激囤积居奇等投机行为。 原油价格与成品油价格接轨不对称,影响了成品油生产经营的正常安排。原油完全按照国际油价变动情况,每月1日进行调整,而成品油价格调整则有一个稳定的区间。因此,往往形成原油大幅度提价,成品油价格不提,原油降价,成品油不降,生产企业原油进价与成品油销价不匹配,不利于产销衔接。

汽油价格为繁调整

国际油价近期连续回升,创四个月以来新高,而国内油价在四个月内3次调整,频率之高前所未有。邓郁松认为,尽管《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并没有量化的具体指标表明油价在什么价位、什么时候该调整,但从目前实际情况来看,频繁调整将成为今年常态。

中国经济网记者作了一个粗略统计:2005年3月至今,汽油出厂价共12次调整,其中8次上调,累计涨幅1980元;柴油出厂价共10次调整,其中8次上调,累计涨幅1670元;航空煤油出厂价共调整8次,其中6次上调,累计上涨910元。总体来看,涨价成为国内油价调整的“主旋律”,跟涨不跟跌现象一直以来饱受质疑。对此,邓郁松分析,这是因为3年来我国原有的定价机制并没有得到严格执行,而照现在新机制的执行情况,这种现象有望改观。

在邓郁松看来,按照目前油价调整的实际情况,新机制从执行层面与以往有着很大区别,这是好现象。“希望这种机制能坚持下去,密切跟踪,那么将来随着国际油价的回落,国内油价也能适时跟跌。”

大幅波动仍是未来国际油价主基调

作为世界第二大石油消费国,中国对进口石油的依存度已接近50%,高油价几乎成为中国无法避免的刚性开支,油价动荡也成为影响中国经济及资本市场不可忽视的外围因素。随着新定价机制的实施,中国油价逐渐接轨国际,将越来越紧密地随国际油价调整,因此对国际油价未来趋势的判断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

“预测国际油价也许是一件极其危险的事情,因为很少有人能够真正揣摩透它的脾气,即使是极其专业的投资机构也常常失手。”邓郁松在他参与撰写的《中国经济报告》如此叙述,因此在接受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时,他更多地倾向于发表自己的判断,和陈述理由:“我的判断是,油价大幅波动现象短期内难以改变,我个人认为今年的趋势是前低后高。”他认为四个主要因素影响国际油价走势:一是石油需求形势,目前由于金融危机影响,全球需求量下降;二是石油资源集中,欧佩克和俄罗斯对油价走势仍有控制能力;三是货币因素,美元走势的影响;四是石油公司成本居高不下,以致油价长期低于40美元不现实。

邓郁松认为未来几年国际油价“走高比走低的概率更大”,而种种因素变化导致中国油价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具备外在条件”。而对于这次油价上调,他认为并不影响部分地区价格促销,因为去年四季度以来成品油市场,尤其是柴油市场由于需求量下降,短期内存在供过于求的压力,库存需要释放。(记者 牟修锐)

中石化下次的油价是涨还是降,能不能提前知道?

油价也不是随意定的,而是根据国际油价行情来确定的。

我国成品油调价机制最主要的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发改委于2008年11月25日前后拟定并获审批的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方案,主要内容是:1。将现行成品油零售基准价格允许上下浮动的定价机制,改为实行最高零售价格,并适当缩小流通环节差价。最高零售价格,是以出厂价格为基础,加上流通环节差价来确定的。2。 将原允许企业根据政府指导价格上下浮动8%将为4%左右,折成额度取整确定。3。 中国现行的成品油定价调整机制是国家发改委根据新加坡、纽约和鹿特丹等三地以22个工作日为周期对国际油价进行评估,当三地成品油加权平均价格变动幅度超过4%时,即调整国内成品油的价格并向社会发布相关价格信息。

第二阶段:2013年3月26日,《关于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624号)》:1。缩短调价周期;将成品油计价和调价周期由现行22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并取消上下4%的幅度限制。为节约社会成本,当汽油、柴油调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时,不作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2。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靠油种;3。完善价格调控程序。

第三阶段:2016年1月13日,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决定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机制,主要内容:1。设定成品油价格调控下限为每桶40美元,即当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靠的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40美元时,国内成品油价格不再下调;2。建立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3。放开液化石油气出厂价格;4。简化成品油调价操作方式。

总得来说,我国现行的成品油调价机制主要挂靠三个国际油种:布伦特、迪拜和米纳斯,采用这三地原油现货价格的加权平均值:布伦特:迪拜:米纳斯=4:3:3。成品油的定价以原油成本定价为基准,再加上关税、消费税、增值税、运费、炼油厂的炼油成本和适当的利润空间等,共同形成国内成品油零售基准价。国家对成品油实行的是最高限价,即国家发改委规定最高的零售限价,各企业可以在最高限价之下自行定价。同时国家设置了调控的上下限。调控上限为每桶130美元,下限为每桶40美元,成品油的调价周期为十个工作日,即一般两周调整一次。但当汽、柴油的涨价或降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则零售价格暂不作调整。

虽然已经历次改革,但是现在成品油调价机制仍存在一定问题,比如成品油定价、调价并不能真实反映市场情况。目前成品油调价依据为国际原油变化率。虽然多数时间两者保持较强同步性,但前者受供需的影响更大,后者对国际经济、政治、金融形势等更为敏感。若后期能够将我国的成本加成方法发展成为市场定价法,则能细致的反映市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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